生命不局限在什麼對象上,而是在於有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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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禪師兄曰:
今天談的都是生命,除了你自己有生命以外,你手上握的筆有沒有生命呢?
認為有的人舉手。放下。
如果它沒有生命、如果它不是活著,那它寫得出字來嗎?
雖然這枝筆它沒有辦法選擇我要寫什麼字,但這枝筆卻可以選擇,我的水是源泉滾滾的,還是斷斷續續的,或者乾枯沒有水了?
以這個筆的比喻再擴而充之,不是會呼吸、會感動、有情緒的存在,才叫做有生命。生命不局限在什麼對象上,而是在於有沒有意義。
如果你活著,活著裡盡做一些沒有意義的事,你也不等於活著;
如果這枝筆寫不出字來,它也不等於存在。
這樣大家能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