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道的仙佛旨意,何時開始靠三才開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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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祖王覺一在《歷年易理》透露
「歲次癸卯,河圖出現,老母慈命,設立沙盤,五行十地,憑乩取全,誰是仙佛,誰是聖賢,誰人扶持,誰人掌盤,一一敘明,皆是神判,水精道高,神人欽羡。」
1.時間是癸卯年即道光23年,西元1843年
2.明明上帝在歲次癸卯,即道光23年,西元1843年,設立沙盤, 明明上帝由沙盤飛鸞來決定掌盤祖師、五行十地

許灶君的結緣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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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灶君的結緣訓:
灶君吾許再明說 傳道行道要平波
莫讓無知入陰溝 多少無知被釣鉤
人人皆想功德收 有些辦道似水潑
有些辦道入旋渦 有些辦道在索摸
如此辦道怨親多 所傳所辦對或錯
有些不明繼續作 有些不明很悔後
傳道要有天命授 若無天命地獄墮
領有天命靈光透 無有天命靈光沒
說語兩賢正義魄 若無正義誰敢做
灶君語訓來道破 有些傳道有差錯
尚然不知悔改過 若再執著地獄墮
時到悔恨已慢後
(丙子年夏曆五月廿四日亥時)
(這篇訓文曾在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五日中華新聞報第十一版刊出)

到底是誰自稱「正義」?到底是誰自稱「繼志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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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敬謹恭錄 師尊於民國八十三年二月三十日在天庸佛壇批訓警告自稱「正義」,自稱「繼志述事」的諸徒。師尊痛斥:「繼師之志述師事 什正什義真欺天 繼什志兮述什事 似是似非歪理偏」。到底是誰自稱「正義」?到底是誰自稱「繼志述事」?請看以下PO的證據:
自古天理即倫理 不倫不類誤人天 為師不忍徒等賢 妄從執著欺師傳
師傳圓整莫增減 中藏奧義徒實參 不然欺師遭天譴 莫怨為師不慈憐
是道則進非道止 知止不殆良心安 聖事即是良心事 悖了良心自稱賢
真是孽障亂心坎 亂亂亂亂師悲嘆 這場大考大又大 尊師重道自慎焉
繼師之志述師事 什正什義真欺天 繼什志兮述什事 似是似非歪理偏
師借天庸壇慶日 特告正義諸徒賢 聽與不聽全由爾 回頭是岸師盼返
天道本來就平易 希希奇奇最不端 端端正正倫倫理 圓圓整整遵師傳
師尊心法要體證 實證實得求真玄 低心未見自身低 下氣始能啟後賢
人非聖賢孰無過 過無憚改即聖賢 將錯就錯罪孽大 以訛傳訛甚罪愆
任爾功高無量邊 欺師性命難保全 好好審問多求證 實證實得研真詮




吳信學前人率臺灣道親遠赴杭州,參加叩墓祭拜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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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信學前人乃是臺灣的開荒前人,他於民國三十五年三月初一到達台灣基隆,於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五日,行使代師放命權(只要是開荒前人師尊皆會親自授與代師放命的道權),領點傳師命者計有六位,即(乾):鄭德祥點傳師,鄧國雄點傳師,王照麟點傳師。(坤):傅月英點傳師,蔣月英點傳師,蘇秀蘭點傳師。
師尊歸空之後,吳信學前人不改節操堅持繼續使用(欽加保恩張光璧)的龍天表文辦道渡人。
民國三十七年,師尊歸空週年紀念,吳信學前人率臺灣道親遠赴杭州,參加叩墓祭拜儀典,按照當時留下的一張大眾叩墓合影照片,吳信學前人端坐在孫錫堃道長的左前方,而孫錫堃道長的正後方,就是劉師母。如果吳信學前人不是臺灣的開荒前人,他絕對無此崇隆的位置。
但是吳信學前人與臺灣道親,因與英譽師兄合照,因此卻被金線道中傷毀謗,說他無命無份,是師兄線,是師兄道。




是在懺悔已過? 還是在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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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PO出的是一貫道某一組線的愿懺文,他們誦讀愿懺文,懺悔已過之後,還要順便叩拜三位老前人,與兩位前人。請問各位前賢:這是在懺悔已過?還是在整人?聽說有些組線也要加叩他們老前人的慈悲頭。




不管用哪一種燒香禮,跟自己的成道都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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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PO出的是一貫道某一組線的每日早午晚獻香禮,請各位前賢與師尊《暫訂佛規》的燒香叩頭禮相對比,是不是有慘不忍睹的感覺???
也請各位前賢提供貴組線的每日早午晚獻香禮來對比。當然也有人會潑冷水說:不管用哪一種燒香禮,跟自己的成道都什麼沒關係。





彌勒菩薩早已自兜率天下生成為彌勒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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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勒菩薩早已自兜率天下生成為彌勒佛!
不是未來佛,非當來下生彌勒佛,是已經下生彌勒佛。
略舉證據如下:
1. 師尊在民國二十八年(西元1939年)親著的《暫訂佛規》序文「蓋聞先王之道,以正心修身為本;聖人之教,以禮門義路為先。故述聖有云:「明乎郊社之禮,諦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是知禮之為用,關係至為重大,故古人冠諸四維之首,良有以也。斯時也,正值三期末刦,人心不古,世風頹壞,又兼歐風東來,崇尚科學,先王之綱常掃地,聖人之禮教廢弛,……,前賢所謂劫由人造,理數使然,誠不誣也。……..」 師尊之謂「斯時也,正值三期末劫」,即是證據也。
2.點傳師跪在三盞佛燈前,以 師尊之名頌念「末後一著昔未言 明人在此訴一番…..今有 欽加保恩 張光璧 率眾等虔心跪在 明明上帝蓮下 又申請三期應運 彌勒古佛 三千弟子 ... 到此運際 同助三佛 普收蘊數 末後大事 …」。「三期應運 彌勒古佛」、「同助三佛 普收蘊數 末後大事」,皆是證據也。
3.每日早午晚香禮節之愿懺文「彌勒祖師 妙法無邊 護庇眾生 懺悔佛前 改過自新 同註天盤」。亦是證據也。
4.點傳師在辦道時頌念「今時已經末劫年 實告一切眾蘊殘 你若失了此機會 萬八年載難身翻」。「今時已經末劫年」亦是證據也。
以上 1.-4.是 師尊的教誨。
師尊的老師,第十七代祖師 路中一,就是彌勒下生,一貫道親稱之為彌勒祖師。
5.彌勒下生經。佛陀告訴阿難,彌勒下生成佛的景像。「時閻浮地極為平整,如鏡清明,舉閻浮地內,穀食豐賤,人民熾盛,多諸珍寶,......」。鋪設水泥路與柏油路、室內鋪設磁磚,亦是證據也。
彌勒菩薩早已自兜率天下生成為彌勒佛!

民國一○二年癸巳中秋師尊歸空六十六週年,三天主考 茂田師兄壇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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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二年癸巳中秋師尊歸空六十六週年
三天主考 茂田師兄壇諭
師尊天命萬八年 道脈一貫真 閻浮作導師 三曹度 九六人
入此玄妙關 無量法門藏 皆讚不思議 普增眾功德 蓮花開大千
欽加保恩 同註天盤 龍華見師尊
惟命長弓赫 穆穆道皇風 順天意 合民心 群生御九有
大有同人親 道基承典謨 中國御天下 萬年載無疆
厚德載物 百世其承 福祿永綿綿
(調寄牧羊)

一個德國上司對遲到扣工資的反應 這份嚴謹令人汗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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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上司叫Dunffiker。於是,他給自己取了一個很雅致的中文名字——鄧飛克。聽說是有五十多了,謝了頂,戴一付眼鏡。不像是做現場管理的出身,倒像是位教授.
有一段,我的中國上司離職了,大中華區派了他來負責我們分部的管理。我很高興,因為,當初是他招我進公司的,面談後給了我極好評價。後來得知,他對我的好感竟來自於我曾經的軍人經歷和數學專業學歷。人力資源總監說,他認為軍人有最好的紀律意識,而學數學的邏輯能力一定不會差。顯然,這是一個典型的德國人。他要的是嚴格和嚴謹。
來分部好幾天,天天見到他和藹友好的微笑。“早上好,女士!”“Every thing is ok,boy?”經常聽見他和員工打著招呼,禮貌周到,很紳士。
那天,做好了分部的工資冊,送去他辦公室簽字。敲門進去,告訴他簽名的地方。見他忙,請他簽完字打電話通知自己再來取,就逕自出了門。
外企的工作是繁多的,不知忙了多久,電話響了,
鄧飛克先生告訴我,他看不太明白工資表,讓我去一趟他的辦公室。
進門走過去站在他身邊,鄧飛克指著一欄問,“請你告訴我,我們支付員工的工資為什麼有扣款一項?”
原本以為自己粗心算錯了某個資料被鄧飛克發現了,心裡有些敲小鼓,一聽這話即刻輕鬆。
“先生,是這樣,根據分部規定,員工上班遲到是要被罰款的。分遲到多長時間罰款的數額不同,遲到時間越長罰的金額越多,遲到超過半小時就按缺勤半天計算”。
談起規章,豈有難倒我的?對答如流。
意外地,我發現鄧飛克先生常有的微笑不見了,哦,unhappy?可是,我執行的是規定,正常極了,不是麼?
“麗達,我讀過公司的員工手冊,並沒有發現關於遲到罰款的條款,我們與員工的合約裡也沒有這樣的條款。”!
“鄧飛克先生。這是分部自己制訂的考勤管理制度。當然,我們是從上海分部那兒拷貝來的,稍加了修改。”
鄧飛克先生的臉色嚴肅極了,甚至有了一絲憤怒。"
“不!”他提高了嗓門兒。“難道,總部授權給分部自己做規章制度了嗎?我在公司十幾年了,包括德國,沒有一家分部得到過這樣的授權!”
一時間,我的頭有些暈。做個這樣的規定還要總部授權?這樣的制度難道不是為了有效的公司管理?什麼時候聽說訂個制度還要報告德國總部?大中華區的各分部有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有幾條是上了員工手冊的?
“先生,聽我解釋”“不,我不聽。我們分部超越了許可權,沒有權利發佈任何規定,除了總部的規定以外!”
“好吧。那您認為應該怎麼辦?發佈這個制度也是前任總經理批准的。”
“立即廢止。請你回去清理一下是否還有其他規章制度,凡是不在員工手冊之內的,列出清單,我簽字通知全分部立即停止這種違規行為,取消執行!薪水標準是我們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契約,怎麼可以隨便扣錢?!你違法了知道嗎?!”
好吧,鄧飛克先生,這是你們德國人的公司,您認為怎樣就怎樣好了。書呆子老外!我心裡嘀咕著,有些生氣。
這樣上綱上線啊,居然還違法了!這是在中國,不是你們的德國!小題大作,不可理喻!拿起工資冊,我掉頭而去。
回去正改著工資表,電話又響了。
“麗達!”“什麼事,鄧飛克先生?”“你說的員工遲到是不能允許的,我們要制止這種事情的發生!”
呵,這老外,你不是不讓罰款嗎?那麼,他遲到既成事實,我怎麼制止?用什麼制止?怎樣讓他不再遲到?
似笑非笑地回答他,“哦,這的確是個問題,鄧飛克先生。您認為應該怎樣讓員工不遲到呢?”
我甚至有一些幸災樂禍的感覺。行,我們就討論吧,繞去吧,中國員工就是愛遲到,您愛咋的咋的吧,反正我不敢違法,不能連累您,連累您熱愛的德國公司
“麗達,讓我想想。我會給你一個solution”,"Ok!waiting for your solution."(好嘞,等著你的解決辦法)
放下電話,和助理笑了半天。不轉彎的老外,您慢慢想著先,我們去餐廳用餐了。
一個下午沒有聽見來自鄧飛克的聲音。竊笑不已,不知他的腦子想破了沒有。微微有一絲同情了。
一個德國上司對遲到扣工資的反應 這份嚴謹令人汗顏
快下班了,郵箱裡有一封來自他的郵件。打開,見到如下內容:
以下是引用片段:
嗨,麗達!
經過思考。我給你一個關於員工遲到解決辦法的建議如下:"
一,員工初次遲到,由他的部門主管和他談話,瞭解遲到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觀原因而非員工主觀願意,那麼,請他計算出從他的家到公司至少需要的路程時間,包括那些可能導致他發生遲到的情形在內。確保不再發生遲到。
二,員工再次遲到,由分管部門的分部副總與他談話,再聽其陳述理由。若屬藉口,應嚴肅指出已經不存在可遲到的因素。若屬意外,可給予善意提醒。
三,員工第三次遲到。由你與他談話,指出他的行為已經違約,給予口頭警告。四,員工第四次遲到。由分部總經理與他談話,給予最後一次改正機會,並通知他沒有機會再一次遲到。
五,員工第五次遲到。表示已經無可救藥,直接到你部門,解除雇用合約。"
祝好。
鄧飛克
哦,我的天!我親愛的德國上司,您讓我快要昏厥了!您願意饒了我們嗎?哦,親愛的員工同志們,請你們萬不可再次遲到,否則,多少個談話等著你,你不懼怕麼?估計你們的上司比你們還要害怕呢!
正哭笑不得間,鄧飛克先生來了第二封郵件。內容如下:
以下是引用片段:
親愛的麗達:
你作為人事經理,應該瞭解公司承諾給員工的工資是受法律保護的。你沒有權力扣罰員工受法律保護的勞動報酬。並且,你也不能違規代表公司錯誤行使你的權力,你的錯誤行為給公司帶來了損害,造成公司在法律上的違法風險。!
此外,你應該理解員工遲到有兩種可能。一是由於客觀原因導致他們意外遲到,這是可以諒解的,不應該扣罰他們的工資,我們不是不講理的公司,公司的價值觀是尊重員工的。這,你是知道的。二是,遲到是員工的刻意行為。這意味著員工沒有履行他們的職責,違背了合約承諾。這是必須向他指出來的,並且記錄在案,給予警告。
你應該明白的是,公司與員工的合約是嚴肅的並且受法律保護的。雙方的承諾通過約定的條款得以確定。員工同意這樣的工作時間,就是一個承諾,不應該遲到,這是不可以討論和允許的。如果員工遲到就扣罰工資,意味著他可以用錢買回他的工作時間,而這工作時間是他同意由公司支配並支付給他報酬的。那麼,是否合約規定的雙方承諾都可以用錢做交易呢?約定的事情就不可以改變,這是原則!如果你不能正確地理解並按照公司希望的方式工作,那麼,你就是失職。
最良好的祝願。
鄧飛克
讀完這封郵件,沒有笑,我沉思了。我的同事們也讀了,沒有人再說話。*
或許,這是中西方文化和理念的一個小衝突,還或許,這還僅僅是不同思維方式的一個差別?

身擔天職點傳,不遵佛規,不是替師尊點傳道法,誤導新求道人,要記多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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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某一前賢在某一網站PO出的 關聖帝君慈訓,值得各位前賢一讀:
來龍去脈不究 妄言是非記一過也
攬權霸勢揚威 使人從事記一過也
三清不正妄行 欺人瞞天記一過也
無有天心憎恨 比較多寡記一過也
言講道理迷糊 不清不楚記一過也
貪貨好利無恥 充權掩己記一過也
辦道無有盡心 辛苦退縮記一過也
喜愛巧言好惡 無有信義記一過也
享受樂心無止 藉故推諉記一過也
對待道親分別 貧富高低記一過也
寵信小人輕言 內舉不避記一過也
十五佛規無存 馬虎行道記一過也
異禮引導後進 無平等心記一過也
身擔天職點傳 無犧牲心記一過也
同修修道辦道 視為己有記一過也
此等過一一明白 賞善罰惡孰能逃脫
寸功寸過明鑑秋毫 令孰也不能逃之
更明聖訓 銘記心房 不按仙佛之意行正
胡亂倒顛口出污穢 存疑無正
竄改聖意倒顛同修 更記一大過也
後學對 關聖帝君慈訓的讀後感如下:
關聖帝君慈悲指示:「身擔天職點傳,無犧牲心記一過也」,此是 關聖帝君就犧牲心而言;
後學以此類推,請 關聖帝君慈悲指示:「身擔天職點傳,不遵佛規,不是替師尊點傳道法,誤導新求道人,要記多少過」???目前一貫道道場上,幾乎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點傳師,皆不是替師尊點傳道法。後學不敢妄語,謂予不信(如果以為我的話不真實),不妨請教貴組線的點傳師,即可知事實的真相。

求道手續上錯表文,要不要再重新上一張正確的求道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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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道手續上錯表文(欽加頂恩孫慧明),要不要再重新上一張正確的求道表文(欽加保恩張光璧)?要不要再重新點道?請參考以下天然師尊叮嚀心語:
《098》切莫在道場上搶功奪困果,批評其他祖線天命的真假,非要道親重新點玄才算可靠,其至連同一老前人領導下不同前人或點傳師的道親也要人家再點,或言他人所點無效,難道為師承領 老母和祖師的託負,將至尊至貴的一指真傳的天命,賦付你們大家去修辦,只有你的才是金手指而他人是鐵手指嗎?真是荒謬的理論!一念貪妄,一語誣陷,傷害了歷代祖師護持聖火天命的艱辛,豈不是犯了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團的大戒!只要不違背天意,不背叛祖師,不自我稱尊,各組各線的天命由前輩自行向上天負責,畢竟天命金線是建築在真修實辦的道德基礎上,切望徒兒們尊重各組各線的源流,見道成道相互成全共同維護三曹道場的祥和。(天然師尊叮嚀心語)

各宗教都有經典,我們一貫道是否也應該出一部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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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基礎組點傳師柯慶宗在「一貫道研究學術研討會暨期刊」這個group所PO出來的文章:
有一位前人請示師尊說:「各宗教都有經典,我們一貫道是否也應該出一部經典?」

 師尊慈悲說:「不需要再出經典了,三教經典給我們作證明。」
但是後學不太相信師尊會回答說:「不需要再出經典了,三教經典給我們作證明。」

請看以下PO出的龍華經。這部龍華經,並不是三教經典,乃是我們一貫道非常出名也非常重要的一部經典。師尊在世時所領命的點傳師,幾乎人手一冊;但是師尊歸空至今不過六十六年多,現在的點傳師,幾乎不知道有這部經典,這就是「台式一貫道」的特色。所以後學不太相信師尊會回答說:「不需要再出經典了,三教經典給我們作證明。」

吳信學前人遺囑的原文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80180928746210/permalink/508158375948465/

Jong Lee按:之前PO出吳信學前人遺囑的原文,FaceBook似乎遺漏, 故重新再PO一次:

以林玉蘭為發行人的「一貫道正義簡介」(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初版)一書,第二十九頁,有以下的一段話:
「吳公於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初二,鞠躬盡瘁,駕返瑤京。未皈空之前,在紐約留下遺書,囑咐林前人玉蘭,為臺灣放命承接人,領導臺灣、美國、日本等道親,繼志述事,代替師尊辦理末後一著,三曹大事。」云云

事實勝於雄辯,請各位前賢仔細看完這封吳信學前人的遺囑,然後判斷是否如上述「一貫道正義簡介」一書第二十九頁之所云。

更值得討論的是:吳信學前人所擁有的代師放命權(即遺囑所說的「代表老師放天命」),是否可以任意移轉他人?



吳信學前人,點傳的開荒支脈之弟子,還存在嗎?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80180928746210/permalink/507241506040152/

陳明賜前賢在本「討論區」提出問題:「吳信學前人,民國35年春,來台開荒,至今吳信學前人,點傳的開荒支脈之弟子,還存在嗎?」

後學已在陳明賜前賢提問的主題區稍作回應;但是後學也提及:「吳信學前人已於民國六十四年(西元1975年)九月初二,在美國紐約歸空,留下一封遺囑。由於遺囑的內容問題重重,無法使他的後學信服,遂引起道場的重大分裂,截至目前,紛爭仍未平息。」云云

為了自負言責,後學不得不懷著萬分沉痛的心情,將吳信學前人的遺囑公佈,因為日後千千萬萬的新求道人,必因不知道這封遺囑有漏的嚴重後果,而耽誤了自己的身家性命。
吳信學前人於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初二歸空,但遲至民國七十七年,才由林玉蘭前人正式公佈,在時間上不無拖遢疏忽之處。

以林玉蘭為發行人的「一貫道正義簡介」(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初版)一書,第二十九頁,有以下的一段話:
「吳公於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初二,鞠躬盡瘁,駕返瑤京。未皈空之前,在紐約留下遺書,囑咐林前人玉蘭,為臺灣放命承接人,領導臺灣、美國、日本等道親,繼志述事,代替師尊辦理末後一著,三曹大事。」云云
事實勝於雄辯,請各位前賢仔細看完這封吳信學前人的遺囑,然後判斷是否如上述「一貫道正義簡介」一書第二十九頁之所云。

更值得討論的是:吳信學前人所擁有的代師放命權(即遺囑所說的「代表老師放天命」),是否可以任意移轉他人?
 
 

有關領天命的說法,師尊的說法,與韓雨霖老前人說法,的確大大的不相同。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80180928746210/permalink/505940566170246/

一貫道發一組韓雨霖老前人在「天然古佛略傳」中說:「民國十九年師尊與師母拜領天命,同負擔荷普渡三曹,辦理末後一著收圓大事,二人領天命才能大開佛門,男女平等,皆可得道。」韓雨霖老前人在「天然古佛略傳」附註又說:「師母,子系祖師姓孫名素真,又名明善,諱慧明,聖號中華聖母。」

以上這兩段話,可以明白確定,韓雨霖老前人他自己認定,師尊與師母同領天命都是祖師。
但是師尊在民國28年《暫訂佛規》的序文之中,有關師尊領天命的說法,卻與韓雨霖老前人說法與大大的不相同。

師尊說:「迨至庚午年間,正逢
天降大考,竟蒙畀以重任,余自思何德何能,敢膺此命,當即再四懇辭,以讓賢路。詎料
皇母降鸞各壇,不允所請,余祇得勉為其難,順天行事。然而三曹齊渡,責重任巨,受命以來,夙夜惶恐 幸上蒙
皇母鴻慈之恩,中承諸天神聖之佑,下賴諸賢臂助之力,故有今時之道務宏展,如此其速也。」

以上所引的證據足以證明,有關領天命的說法,師尊的說法,與韓雨霖老前人說法,的確大大的不相同。

請問:韓雨霖老前人是不是故意與師尊大唱反調?

師尊為何在《暫訂佛規》的引言強調「求道手續」的重要性?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80180928746210/permalink/505070969590539/

師尊為何在《暫訂佛規》的引言強調「求道手續」的重要性?
因為「求道」始於「手續」,終於「手續」,如果沒有正確完整的「求道手續」,而且如果點傳師也不是替師尊點傳道法,那就無道可求。

很多人常說,道在師尊與道在師母,有何差別? 差別就在:「有道可求」,或「無道可求」。

《暫訂佛規》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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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施富智點傳師PO在「一貫道問題討論區」,《暫訂佛規》的引言。
茲將 師尊於民國28年《暫訂佛規》的引言詳錄於後

引言
吾道既係闡揚三教薪傳,復應運普渡善信,道務紛紜,禮節亟應整飭。是以凡有點傳師或壇主及各前人辦道人等,應當人人正心修身,克己復禮,處事和平,出入廉節,方不負為我道之信徒,以期上行下效,而臻己立立人,已達達人之義。即令有一二不肖之徒,亦當互相勸勉,以期悛改。倘久執迷離化,則自甘墮落,祇可共棄之而已。總期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焉。溯自余修道以來,傳道有年,概不涉及政治,無非紐正人心,惟講人說義,效法古聖先賢,祇論俎豆馨香而已。然自古道不輕傳,故恪遵
關聖帝君壇諭,求道手續,稍取本人功德,以驗信道真偽。乃藉微資,刷書印訓,抑或接待來往,周濟貧困,並無任何捐募規例。縱使有力善信,均係自動助道,向無著人勸捐,或種種勒索行為,令人輸分毫之資。且道眾多係貧素儉約之士,目的在效法孔孟,以法施人,非財施也。所以新進道親,對於道中一切佛規,最低限度,應當簡單明瞭,以便身體力行,往前進修。今將本道各種佛規,分項述其概略,俾我修道者,有所遵循,而免茫然之幣,其庶幾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