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規諭錄》十五條佛規 - 第九條 莫著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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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規諭錄》十五條佛規
尊敬仙佛、遵前提後、齊莊中正、循規蹈矩、責任負起、重聖輕凡、謙恭和藹、勿棄聖訓、莫著形相、手續必清、出告反面、不亂系統、愛惜公物、活潑應事、謹言慎行。
《佛規諭錄》十五條佛規,乃 活佛師尊於民國六十年(西元1971年)在台南六甲的興一壇降鸞,全書包括由 純陽帝君作的二篇「序」與一篇「跋」。
第九條 莫著形相
西徹淨土通妙音 悟法參理入聖門
湖中分映日月影 道德兼立貫乾坤
瘋顛奔波三千界 拯救四海諸善信
僧佛法皈五戒守 人心淳古化劫氛
吾乃
西湖瘋僧 奉
母慈諭 降至佛庭 參
駕已畢 再為批評 咳
瑞氣純風起 冲貫瑤熙
悟參玄妙識至理 得授有緣來傳示
共返無極
早早立根基 觀透天意
道德功果修辦齊 龍華會上選賢奇
共破愚痴
調寄:浪淘沙 哈哈 止
莫叛天意順人心 著執偏見遭沉淪
形色倉惶易招敗 相機行事乃賢真
天道運轉理無窮 無為而化顯正宗
玄機妙訣垂三界 雷霆震動鬼神驚
大道無形又無相 生育天地日月行
萬物有序萬類含 生人育物規嚴整
無名言之天地始 有名萬物方能生
常住玄牝一點竅 採集天地之精英
德潤十方立為主 視物貴賤一體同
應運時至顯萬奧 玄機足以醒迷童
乃至運滿無實跡 猶如天衣而無縫
大道無形方為妙 真理無相感至誠
有形有象皆是假 萬事萬物有始終
皇極一切皆有形 形形色色難分清
凡所有相皆虛妄 惟道獨尊萬古定
真機包羅千萬法 人難捉摸觀怎明
海市蜃樓空批說 虛無之事掛空中
又如長烟白雲散 縹緲杳冥又如風
好比春夢無形跡 形象偽竅道怎通
電光閃閃幾時在 迷童無知猶矇朧
言之又如水中月 好似鮮花映明鏡
眾生難識其底蘊 日夜迷醉沉靈性
四句偈等亦有說 以色見我求音聲
是人欲行邪道術 難睹如來之尊容
豪傑智士猶猛醒 慧眼金光速開睜
自知大千世界假 又見五蘊盡皆空
惟存天道萬古立 普渡四海有緣拯
色身亦假容百年 百年之後須歸終
若明其理加參悟 替天化人闡理明
眾生著象甚可憫 以致彼岸未能登
凡是修道諸賢契 消形滅相道易成
凡夫俗子焉肯信 枉被象累墜苦坑
一旦被相而累死 滿腹苦情難得評
修道若有著形象 枉被相縛困牢籠
枉修天道受苦煉 若轉罪靈廢前功
宜要謹守視無形 能見之物皆成空
是理則信至誠表 何勞人言方能行
天降天命於庶人 並無何物為憑證
若用信物為憑證 人人見之心盡傾
為師真言理無諱 良言直告眾賢英
絕無誑爾能立愿 懸口馮何甘遭凶
皆因形相未打破 枉談烈志與義忠
成果終是泡影位 可惜前功萬里程
其餘不足以多說 幾語能悟返天宮
頑童未能遵此語 自遺其咎入苦坑
批訓至此告一段 收起機筆不再評
辭叩
老母出法壇 別離諸契返理庭 哈哈 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