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師尊「拜領天命」是何等重要的一件歷史性的大事,而敘述這件歷史性的大事必須要敘明三件事:一、時間;二、地點;三、人物。
略述於後:
一、時間;
民國十九年,與 天然師尊在民國二十八年(西元1939年)親自頒佈的《暫訂佛規》的序文敘述吻合。
民國十九年,與 天然師尊在民國二十八年(西元1939年)親自頒佈的《暫訂佛規》的序文敘述吻合。
天然師尊以第一人稱如是言:「…迨至庚午年間,正逢天降大考,竟蒙畀以重任,余自思何德何能,敢膺此命,當即再四懇辭,以讓賢路。詎料 皇母降鸞各壇,不允所請,余祇得勉為其難,順天行事。…」 天然師尊在此「序」署名「濟寧張天然序於濟南」。
二、地點;
山東省濟寧的觀音閣(不是觀音堂),有照片為證。
山東省濟寧的觀音閣(不是觀音堂),有照片為證。
觀音閣乃白陽初祖 路祖中一時代的總壇, 上天在總壇頒佈天命,以昭公信, 天然師尊在觀音閣領受白陽二祖、一代明師三曹齊渡之重責大任。
三、人物;
老姑奶奶(即路祖的妹妹路中節)當時扮演的是什麼角色?
老姑奶奶(即路祖的妹妹路中節)當時扮演的是什麼角色?
路祖掌盤時即有「四時致祭之規例」,而「四時致祭」必有主祭者,所以在 路祖歸空後,路老姑奶奶應是主祭者的角色。「致祭之期,凡在一方之乾坤道子,均應親臨叩參。」所以當時路祖的徒弟大概都親臨參加,包括後來成為我們的 師尊、師母(劉師母)在內。 天然師尊那時四十二歲,劉師母那時三十六歲。
四時致祭有飛鸞的神聖儀式,後來道場上求道的《龍天表文》,應該就是在這個時候由 關聖帝君臨壇批出。由於《龍天表文》出現「欽加保恩張光璧」七個字,因此這張《龍天表文》遂交給了當時 路祖的徒弟 — 我們的 天然師尊收取。
所以「拜領天命」,應是指 天然師尊於民國十九年(西元1930)在濟寧觀音閣拜領《龍天表文》一事,路老姑奶奶和其他參加致祭者皆為證人。路老姑奶奶在 路祖歸空後代理道務,路老姑奶奶不是「祖師」, 天然師尊當然不是向路姑奶奶拜領一代明師。
道場流傳,民國十九年(1930)師尊師母在八卦爐同領天命。
齊銘周道長於1952年的供詞(存於上海市檔案局):
「…適1930年間,在單縣西關王道親家中,成立研究班,上方定名為『八卦爐』。其時張師尊與孫師母皆參加此爐,也相砥礪。事未完畢,路祖降鸞批示,並借竅宣稱:奉 上帝命,來作伐我們師尊師母二人成親,以了前因而辦將來之道務。…」
「…適1930年間,在單縣西關王道親家中,成立研究班,上方定名為『八卦爐』。其時張師尊與孫師母皆參加此爐,也相砥礪。事未完畢,路祖降鸞批示,並借竅宣稱:奉 上帝命,來作伐我們師尊師母二人成親,以了前因而辦將來之道務。…」
齊銘周道長的供詞(自白書),提供另一種較為合理的說法,實情是 路祖降壇替 師尊與師母二人成親的事,以了前因而辦將來的道務,並不是同領天命同為祖師。
天然師尊受領一代明師的地點在濟寧觀音閣(路祖總壇),「八卦爐」是在單縣西關王姓道親家中, 天然師尊領天命之後的「八卦爐」才出現「天作之合」的情節!乃是一前一後、不同時間、不同場合,截然不同的兩件事!不可本末倒置,也不可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