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義不是因為律法,而是因為義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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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尊老大人曰:信心不是因為你接納什麼為真的,不是因為你覺得那可信,而是因為你信上天和救世的聖佛。
大家會在道場中,不是要來道場聽道理的,而是要因為道來行義。
亞伯拉罕信 耶和華, 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人稱義不是因為律法,而是因為義有信。
為什麼說人不能因律法稱義呢?
譬如說:有兩個人簽下自願書,說願意把其中一子的生命賣給另一人。
若照律法來講,他們兩個人自廂情願並不犯法;可是若照信義來說,你存敢把 上帝賜給你的生命做買賣。
所以,這不是道理說得通、說不通的問題。
大家也各自想想:你現在是有信的義人或者不是呢?
《o點傳師講解至「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師尊老大人曰: 上帝說以此為他的義一
就是說 上帝因為亞伯拉罕信祂,所以以他的信稱亞伯拉罕為義人。
師尊老大人曰:為師說一個實例:
在一個最講究法律的國家,那裡人民也非常的富裕,並且生活沒有什麼問題。
有人就做實驗,去找各式各樣的人,要用二十塊美金買他的靈魂,其中只有百分之一的人,是真的因為相信靈魂而不肯賣,因為真的相信 上帝而不肯賣;
另外那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有的具因為沒有需要二十塊美金,所以無可、無不可;
有的是因為二十塊美金比較實在,而就覺得口頭上承諾無妨就答應了。
雖然說,去問的人不是真的能夠買對方的靈魂,可是由這一點可以看出一
現在的人,義人是多麼的少!
這樣的世界,這樣的國度,不會面臨到毁滅的危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