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師尊與孫師母的關係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80180928746210/permalink/818735834890716/

論述師尊與孫師母的關係,必須分兩個層次來討論,一是「家務事」的層次;二是「道務事」的層次;劉師母何時開始以「師母」的角色出現在道場上?有老師始有師母之可言,故時間應該是在師尊領天命的民國十九年,劉師母雖是續弦,卻因師尊的領命而妻以夫貴,有了合法的師母身份。但當時的孫師母呢?雖然之前早與師尊有了兩位茂猛茂田的貼心骨肉,但孫師母並不被大家承認,而且沒有合法的地位,但上天替孫師母安排的任務,對師尊而言乃是重要的助手。

於是就在師尊領天命的民國十九年不久之後,路祖在八卦爐降壇,以無上威權的壇諭,為了道務上的需要,也給了孫師母合法的師母身份,所以,孫師母有了茂猛茂田乃是「家務事」;若孫師母不只是師母的角色,繼而領命點傳師,而且也有代師放命權,則孫師母的角色已升格成「道務事」,劉師母亦然,故兩位師母在「道務事」,皆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以上貼出齊銘周道長的供詞(自白書),為何能夠提供另一種較為合理的說法,因為路祖降壇替師尊與師母二人成親的事,以了前因而辦將來的道務,乃是為了「道務事」而有此必要的一舉;從此孫師母因路祖的壇諭,而有了合法的師母地位,若上天沒有下這一步棋,孫師母就無法承擔後來的任務。惟應注意的是,此時的孫師母並不是在八卦爐與師尊同領天命同為祖師,此時的孫師母只是取得師母的角色而已。師母線的說法,乃跳躍式的說法,省略了「師母」,「點傳師」,「代師放命權」等各階段的角色,直接說孫師母在師尊領天命的民國十九年也是祖師,完全不符史實,故經不起檢驗。